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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办理指南

    一、一般增值税退税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劳教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三线企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33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69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尿素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9号)。
    二、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批程序
    1、受理企业退税申报;
    2、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书面材料审核,实地审核;
    3、根据审核情况填制退税、退库核批承办稿;
    4、根据办领导批准意见,办理增值税退付手续。
    三、目前海南省涉及一般增值税退税行业及主要企业
    1、文化宣传企业(退税科目代码010138):
    海南省各县(市)新华书店、现代青年杂志社、天涯图书发行中心、海南省出版公司、海南日报社、海南出版社、海南琼版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三亚晨报社等单位。
    2、监狱企业(退税科目代码010150):
    海南海通印务有限公司、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景信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锦亚服饰有限公司、海南景晟工贸有限公司、海南省肥皂厂及三家分厂等单位。
    3、三线搬迁企业(退税科目代码010136):
    中国人民解放军7430工厂、中国人民解放军4802工厂、陵水新华选矿厂等单位。
    4、民族贸易企业(退税科目代码010137):
    海南省各县(市)供销合作联社、县副食品公司、县土产日杂公司、海南中豪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
    5、生产资料企业(退税科目代码010150):
    海洋石油富岛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等单位。
    职能部门: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业务一处
    岗位责任人:潘峰、张国敏、奉文伟
    联系电话:0898-6672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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