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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专员办:规范 整合 提质
推进中职学校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根据财政部工作安排,海南专员办于近日联合海南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厅,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对海口、五指山、屯昌、三亚等6个市县18所中职学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经核,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对所有全日制学生实现了全免学费,覆盖率为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在学生管理、办学资源、教育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对此,我办提出“规范、整合、提质”三条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各中职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为二年级、三年级学生提供去企业实习的机会,但未形成实习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实习生人数、岗位、时间等,一方面不利于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劳动权益,一方面造成学校不能及时跟踪学籍异动情况,影响到学生资助信息的准确性。建议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形式,做好合同等基础工作,加强对学生学籍异动的监管,做到在校生信息和资助系统信息一致,提高资助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整合公办学校办学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目前,海南省部分市县有一所以上中职学校,各学校规模较小,办学资源难以达到平均水平。建议整合重组职业学校,把办学能力薄弱的职业学校或规模小、面积小的职业学校与实力强、规模大的职业学校进行归并,对办学条件差、质量不高的职业学校实行关、转、并、停甚至托管。整合各校实训教学资源,改变实训设备分散、教学实训设备落后的现状,以利于学生技能培养。被并学校的老校区和土地、楼体建筑等可采取置换、拍卖等形式,用来弥补整合后新学校的建设资金。老校区中有规模的学校可办成职业培训中心,提高人才素质和全要素生产率,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与实训相融合。积极探索校企联合招生、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改革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加强以“双师型”为主的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强化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衔接,建立区域内中、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机制,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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