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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积极落实我办处理决定和管理建议

20118月至10月,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海南专员办)对海口海关预算资产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关于海口海关预算资产财务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以下称“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和《管理建议书》。海口海关高度重视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和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并积极向我办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海口海关李蓝雪关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落实整改,全面加强财务工作管理。同时,海口海关成立关区整改领导小组,迅速印发《海口海关关于对预算资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实施整改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36日至9日,抽调了财务和审计人员组成关区整改检查小组,到各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执行依据,指导整改,对部分未完成整改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二、落实责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

海口海关针对我办处理决定中涉及的问题,层层落实责任,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有的放矢,确保每个问题单项解决不留死角。在我办检查结束后,海口海关已经完成了12个整改事项和5个规范管理工作,并召开全关办公会议,出台整改办法和完善管理制度,成立了专门的负责小组,责任到人。同时自2012年开始,海口海关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均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上缴国库。

三、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好《检查结论与处理决定》提出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海口海关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反馈事项进展情况,适时研究对策,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以尽快清理遗留事项。如“洋浦案件款项长期挂账”遗留问题,海口海关专门组织人员走访洋浦检察机关,了解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征询对此类案件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拟向上级机关申请对所挂往来款项进行呆账处理,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并力争早日加以解决。

四、采纳建议,加强关区预算资产财务管理。

收到我办《管理建议书》后,海口海关结合预算资产财务整改工作,由分管关领导牵头,组成专门小组,认真研究,进一步提高关区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水平,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如加强预算前期调研和相关部门的磋商,仔细了解掌握资产及人员情况,确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测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加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的科学论证,避免项目上报的盲卧险及随意性,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预算数据的汇总工作,独立核算单位自行编制财务预算,并由总关财务部门汇总上报,坚决杜绝代编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严格项目支出管理。根据海关总署规定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界限,严格按照各个项目的开支范围做好预算的编报和执行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结余结转资金利用率,推进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各项目部门设立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执行计划,并按季度上报实际进度,总关财务处负责进行统计、督促、检查,追踪问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账簿、账户管理。积极向海关总署建议撤销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拨款核算账簿,并入海关经费账簿进行分账核算,同时建议撤销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拨款账户。
  
四是加强对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理解各项制度及编制方法;与各独立核算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月报、季报及年报编制工作组成财务工作规范巡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每年组织召开全关区预算编制论证会,做实做准预算,建立科学严谨的预算编制机制。
(李佳益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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