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监察专员 张凤玲
财政部派驻各地专员办自成立以来以履行中央财政监督为己任,为维护重大财税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财政管理和改革、维护财经秩序做出积极努力并取得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专员办的工作一直游离于财政主体业务之外,监管成效较低、部分工作节点与审计等部门监督重复等问题长期困扰着专员办,影响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近期,楼继伟部长从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大局出发提出专员办工作要转型融入管理、对预算过程实施监控,刘昆副部长也就转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既是部党组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后,旨在构建长效机制、激发专员办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内控、切实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绩效,更好地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选择。以下就如何落实好部领导要求,着力构建专员办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专员办工作转型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思考与建议。
一、明确专员办转型后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
职责定位是专员办工作转型的总纲,必须予以明确界定。没有监督制衡的管理是低效而无序的,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管理制衡机制不可或缺的环节,其着力点在于预算过程监控。顾名思义,预算过程监控是指由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按照管理流程和职责分工共同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全过程实施的管理、监督、控制、反馈、评价活动。基于管理需要和发挥专员办优势的目标,我认为专员办工作职责应回归到以预算过程监控为主的本源上,解决与财政管理业务脱节、偏重事后,与其他部门监督重复的问题。一方面从管理制衡角度设计,把专员办的工作嵌入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链条之中;另一方面弥补部内业务管理部门在地方事务上鞭长莫及、信息不对称的缺陷,发挥专员办贴近一线的优势。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专员办职责定位,转型后专员办的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
1、财政预算过程监控。包括:对驻地中央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的监控,主要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监控、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监控(重点);对中央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中央基层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
2、参与重大宏观调控财税政策制定前期调研、数据采集分析等,就地督促落实、跟踪反馈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3、对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跟踪监督,涵盖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管。
二、加快专员办转型后监管工作方式的调整
专员办工作转型的落脚点在于监管环节和方式的调整。如何将监督嵌入管理链条之中,从事后为主转移到事前、事中过程监控,是转型是否成功的关键。以下探讨以中央专项支出和部门预算过程监控为例:
(一)中央项目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对于中央事权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中央与地方共担责任的项目,根据中央资金投入占比情况制定不同的监管方式:①对中央资金占比较大的项目,专员办在项目申报环节提前介入,重点审核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项目建设资金是否闭合(主要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在项目实施过程,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项目资金做支付前审核、资金使用过程跟踪监控;对目前尚由地方财政转拨的项目资金,可明确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联网,建立监管工作制度,实行专员办与省、市、县三级财政定期对账,专员办可根据信息的收集、分析,选择部分项目就地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跟踪监控。此外,对中央直接投资项目,专员办也可采用派驻财务总监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②对中央资金占比较小的项目,主要依靠地方财政负责监管,专员办实施再监督。
2、对于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专项资金,专员办可对省级财政二次分配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报部备案,重点监控省级“二次分配”资金方向、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分配程序是否合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相应的监管措施是否完善等。这部分资金的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主要由地方财政负责,专员办可结合驻地实际情况,实施再监督,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核查和重点检查,督促政策执行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3、对中央采取“当年预拨、次年清算”和“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引导方式投入的资金,专员办应重点开展日常审核,对当年预拨及以奖代补资金开展事前预拨或事中、事后清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为中央预算资金安排、拨付提供可靠依据。
在对上述资金实施过程监控的末端,专员办可选择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监督评价工作,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工作情况,协助财政部相关业务司局制定、完善、调整相关政策及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中央基层部门预算资金
对于基层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资金,专员办可以综合财政监管为抓手,对中央部门预算资金进行过程监管。一是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进行审核(重点为基本支出基础数据和项目预算),对期中预算调整进行审核,发挥专员办贴近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优势,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二是加大对项目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力度,同时切入国库系统,全程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三是开展决算真实性审核,同时选择重点部门开展预算资产财务专项检查和调研。通过以上“三管齐下”方式,建立专员办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全程监控工作机制。
三、着力完善专员办工作转型所需的相关保障措施
(一)整体设计,流程再造
建立明确的预算过程监管目标,把过程监控作为财政管理链条中的必要内控和制衡点来进行整体设计,结合财政改革进程制定长短期工作目标。一是建议成立由部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专员办共同参与的专员办转型推进工作组,统筹协调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纳入财政管理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中,从长远发展、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在预算编制、执行流程中嵌入监控工作环节,体现对财政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控。二是近期可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切实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进程。如,授权专员办介入对地方申报使用中央专项资金的重大、重点项目的前期真实性审核;增加专员办对中央部门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审核和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授权;进入国库监控系统跟踪监控重大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期间或竣工后,专员办可以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等。
(二)、统一规划,建立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以国库预算执行信息为主线,适应管理与监控一体化的信息传递、沟通、反馈平台。一是建立全面立体的金财工程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专员办与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以及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联网,留出专员办监控预算执行的切入点,以及时便捷地对资金下达、分配、使用全过程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二是开发相应监管软件,设置信息采集和数据查询、比对、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及时发现和揭示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三)完善机制,提高成效
建立与过程监控流程相衔接的监管成果利用机制。建立与部内业务司局的工作通畅机制,在管理流程中留出专员办过程监控、审核信息情况的采用对接环节,将监管成果与资金预算安排等有机结合起来。为业务司在加强财政管理方面提供支持,形成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
(四)理顺体制,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力
按照专员办职责需要合理设置专员办内部机构,理顺财政部内各司局与专员办的工作关系,打造上下联动、线条清晰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同时,应逐步调整配备与专员办职能定位相应的人力,调整存量、优化人员结构,以适应预算过程监控的需要。
四、转作风、强素质、为专员办工作转型提供人才保障
干部是决定事业发展成败的关键。在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的同时,应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作风、强素质、上水平作为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认真梳理专员办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深入剖析其根源,从长远发展和全局角度考虑建立专员办干部培养发展的长效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强素质、上水平,树形象,为专员办融入管理、服务财政改革大局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