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员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专员办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近日,我办召开全办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办分管领导向一把手、处级干部向分管领导、处级以下干部向处室领导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逐级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责任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等方面要求党员干部抓好“七项任务”,遵守“五项禁令”,是我办全体人员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规范权力运行的航标。全办17位党员干部郑重地在责任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表示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廉政责任状“七项任务”。
签订廉政责任状是我办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责任追究考核机制的重要举措。它把行政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引向深入,为构建和谐专员办和确保“两个安全”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