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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专员办对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

 

海南专员办对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构建和谐专员办,根据《关于修订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财驻琼监[2008]172号文件精神,海南专员办对2008年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本次考核严格按程序、按制度规定执行。经过收集各处室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的自评材料,对各处室实施现场考核,办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最后确定了考核等次。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的具体做法:

一、召开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办公室会议。共同学习《关于修订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财驻琼监[2008]172号和《关于修订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财驻琼监[2008]121号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的依据和目的。

二、各处室根据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自评。自评材料由专项检查工作、日常审查、干部队建设、机关文明建设及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表等内容组成。

三、对各处室实施现场考核。由牵头处处长及各处室负责考核的人员对各业务处和办公室的专项检查和日常审批审核项目抽调档案卷宗,抽查工作底稿编制的完整性,专项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廉政介绍信的使用等。

四、考核2008年信息工作。根据《海南专员办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财驻琼监[2008]121号),对2008年信息采取基础分加课题研究加采用分进行考核。

今年的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各处室都非常重视,积极向考核小组提交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自评材料,认真参加对各处室的工作业绩量化考核,业务档案整理、归集较规范,比以前年度有明显进步。但是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业务工作底稿制单人复核人未填写、整改情况资金入库情况资料没有归集、没有审理意见书、开展业务工作未向有关单位出具廉政介绍信或已出具廉政介绍信未能及时收回等。并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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