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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专员办坚持“四注重” 稳步推进防控建设

根据《财政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去年10月起,我办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流转过程,全力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提出了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回顾我办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建立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成立了由张凤玲专员任组长、吕远霞副巡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远霞副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落实我办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自下而上、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全员参与的机制,搭建起上下互动,共同监督的平台。三是实施定期会议和工作协调制度,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二、注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从政的自觉性。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风险防范意识纳入对全办党员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中一起制定计划,一起安排部署。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召开全办大会,学习贯彻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大会和刘建华纪检组长的多次廉政报告,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忧患意识,积极应对“四个危险”。二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廉政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办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专员办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在办公场所设置廉政格言标牌、上报廉政风险防控专题信息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全面教育。三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廉政风险、主动参与风险防控的良好氛围。并组织全办到海口监狱反腐警示教育基地参加由海南省直机关工委发起的警示教育活动。上了一堂震撼心灵的警示教育课,增强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腐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注重完善防控制度,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系统性。一是推进权力运行流程化管理,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针对流程不尽科学、不够健全的问题,我办将从科学分解权力、明晰职权边界、完善管理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权力运行公开入手,分步实施,促进监督检查权和审核审批权规范化运行。二是着力完善程序性制度,解决实体性制度操作问题,形成有效防控风险的制度链条。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我办将查漏补缺,逐步建章立制,促进内部管理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目前,我办在民主决策方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办公会议制度,推进了决策的公开透明。在岗位责任制方面,对各处室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相应补充和规范,做到行权讲规范、用权受监督、违权受追究。在程序控制方面,在已有60个规章制度基础上将再次修订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操作规程》、《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批操作规程》等制度。三是强化制度的落实,控制系统风险。我办将逐步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处室和岗位的动态监控和经常性监督,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限期整改等措施规定,以制度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2012年,召开全办大会举行廉政责任签订仪式,全办干部分办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及处级以下四个层次签订廉政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廉政责任范围,建立起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四、注重健全工作运转机制,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一是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我办将进一步完善程序制约、标准制约,严格落实“三分离”制度,合理压缩自由裁量权,优化权力结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二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我办将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和岗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要求,做到责任到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分解,使岗位人明确业务工作和肩负的廉政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人事转任制度。我办将继续按照财政部人事管理规定,健全人事转任制度,防范在干部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出现的廉政风险。 四是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对有苗头性或倾向性尚不构成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其纠正错误。(付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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