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驻琼监[2011]23号
各中央驻琼基层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监[2010]106号),海南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办有关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年度计划将另行印发给你们。为增强试点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为中央驻琼各基层预算单位服务,落实财政部此项试点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工作安排,结合海南实际,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10日前先期报送以下资料:
(1)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预算级次、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等)和内控制度(包括:财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
(2)《2010年度部门决算》及有关《**票据使用情况表》;
(3)本部门、本单位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2011年中央部门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及说明;
(4)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资料;
(5)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人,并报送联络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邮箱)。
联系人:李佳益 张雪 吴雪香 张国敏
邮箱:hainanzhyb@163.com
联系电话:66727532 、66766583、66719286、66713686
传真:66738599 邮编:570105
海南专员办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xnwcbyy.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0号宏源证券大厦14楼1417室
附件:联络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