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采取五项措施,迅速启动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目前,检查组已正式进驻有关市县开展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接到检查通知后,办党组高度重视,统筹全办力量,迅速抽调业务骨干和外聘部分人员成立了检查组,由分管办领导担任检查组组长。
二是主动协调,做好查前准备。主动与海南省财政厅沟通,全面了解掌握海南省2015年—2016年调扶贫资金政策、相关数据、被审计情况等资料;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被查市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为下一步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制定方案,抓好岗前培训。根据检查要求,制定全面详实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具体分工以及检查时间和检查要求等内容,确定调研重点。组织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培训,熟悉政策文件,讨论交流检查方法。
四是有机结合,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本次检查成立了由检查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临时党支部,确保检查期间,党建工作不懈怠,推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互促共进。并指定专人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全体人员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是发布检查公告,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将本次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公告发布在当地媒体和政府专栏等,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确保检查工作公开、透明。